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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衡量孩子外语学习的进展,其标准常为:考试成绩和使用外语(主指口语)的熟练程度。对于学前幼儿和小学生,家长把“能流利地讲英语”作为孩子学习英语的最重要的目的。
因此,若孩子经过学习,未能在口语上达到他们的预期目的,家长往往信心受挫中断孩子的学习或者频繁地更换教学机构。事实上,较好的口头表达和真正地掌握一门语言并非完全对等。这一点可以在母语的习得及使用中找到依据。
在母语习得的早期,对母语的获得是通过“听”,而对母语的输出是通过“讲”,随后“读”和“写”也成为了母语习得的过程,并且人们都有这样的经验:听别人讲得精彩,自己却讲不出来;看到优美的文章,自己却写不出来。事实上,能够用母语进行很好口头表达能力的人,并不一定擅长用文字形式进行表达。
反之,写作能力强的人也不一定就有好的口才。那么,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看儿童的外语学习是否有所突破呢?从母语习得过程中受到的启示为:“听”“说”“读”“写”四个方面的纵向比较之能力提升。
这是因为:外语习得的阶段并不是按照母语的“先听后说、先读后写”的习得规律来进行的;此外,学习者个体的差异(如性格因素)也决定了对语言使用的能力不可能都是以“说”为优先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