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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北京市自考办获悉,2006年北京市共有9951人自考课程,其中英语(二)课程人数最多。
据统计,去年全年自考人数中,通过四六级考试人数为3566人,通过专业课对应人数为2362人,专科生考二专业人数为1107人,本科生考二专业人数为458人,本科生考专科二专业人数为2458人。在课程中,人数最多的为英语(二),达到5609人,其中通过四六级考试人数为2803人,通过专业课对应人数为2256人,本科生考专科二专业人数为548人,本科生考二专业2人。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等公共政治课人数也均在400人以上。相关导师表示,自考政策有利于符合条件的考生更快完成学业,也为部分普通高校学生提供了学习二专业的机会。
北京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在教育部改革四六级规定之前已取得四六级合格证的考生,凭相关证明可按原规定办理自考外语(英、日、俄)课程。在教育部改革四六级规定之后,大学四六级成绩不再自考外语(英、日、俄)课程。另外,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8个专业用外语专业等级证书办理外语(英、日、俄)(二)的考生可办理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生的外语合格成绩本科段外语(英、日、俄)(二)课程的,申请学位不受影响。考生可在市自考办考生接待日期间,持相关证件办理。证明要在全部课程考试完毕半年前办妥,以免影响如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登记或办理毕业手续。
七类考生可英语(二)
1.凡现行考试计划执行期中的自考课程合格成绩,无论哪个专业,专科还是本科,只要是同一门课,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即可在自考各专业、各层次中通用,且不用办手续;
2.已有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参加自考专科可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公共政治课。还可已学过且要求相同、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北京自考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英语(一)、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或高等数学(工专);
3.各类高等院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考各专业专科学习,可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4.英语专业外的外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自考英语专业,可第二外语;
5.已有本科学历的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学自考英语专业,可用原来所学的公共外语课(除英语外)自考第二外语,所学外语须是规定的36种语种之一。
6.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原来所学专业与自考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相对应的,可相应的公共基础课; 7.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本科的英语(二);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专科的英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