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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武汉音乐学院致力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专业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这些人才将具备教学、科研、表演、创作、制作、管理的能力和创新精神,以及良好的专业素养。
二、招生学科专业、培养方式和学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涵盖艺术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包括音乐和舞蹈专业。
三、报考条件
公民身份: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学业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身体健康: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特殊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