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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博士录取过程中,不同的学校和院系可能会采用两种不同的审核模式:导师制和committee制。
01导师制
导师制的录取方式和英联邦、欧洲国家的录取机制类似,学生前期与导师沟通的结果基本决定了录取的结果。导师在选录博士学生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院系也会充分地尊重导师在录取和奖学金分配上的决定。
02committee制
随着美国的院系扩招,同时也为了保证录取公平,有越来越多的美国院校采取 committee也就是委员会投票制。这指的就是在收到学生的申请后,院系中的几位终身教授或者有课题的教授会选择一个固定的时间组成录取委员会,统一进行学生的筛选并通过投票选出相对合适的候选人,发放面试邀请,最终通过学生在面试沟通中的表现,择优录取。
两种不同的审核模式就导致在跟美国教授以邮件等形式进行沟通时分为网申前和网申后两种方式。
网申前沟通更适用于采取导师审核制的院系,通过和导师本人约线上面试,得到积极的回复后再进行网申工作。这种情况通常会在申请季比较顺利地拿到全奖offer。
如果学生选择申请committed制的院系,在申请的录取阶段不涉及面试环节,直接收到了一个无奖offer。那么这时候就要进一步根据院系的导师信息积极联系导师或者系主任,通过后期再次沟通为自己争取奖学金,至少会有机会申请到学费减免。
当然大家可以放心的是,无论在录取当下是否收到奖学金,也无论专业是什么,博士学生在美国大学获得奖学金的概率远远地高于本、硕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