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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听说过这句话:“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听着有道理么?
我们姑且不从逻辑的角度而言去讨论这句话的合理性,而是仅从这句话的源头而言,就可以发现这句话的问题。
如果这句话不是生造的,那么它最有可能是从把两个英文句子拆解、拼接、翻译而成。但是此时的意义已经与原句的意思南辕北辙了。谁也不知道是翻译者的水平不够还是有人故意篡改了。总之,这句话其实是毒鸡汤。
我们先看这两个英文原句。
第1句: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第2句:Never too late for justice.
第1句话的最原始形式可能是:To delay Justice is Injustice.
这句话的中文翻译很容易,是“延迟正义(这个行为)是不正义(这个状态)”,此话来自于下图中的这位人物:
他的名字是William Ewart Gladstone,是一位19世纪的英国人,曾任英国首相。如果说这位古人的话很难给出更实在的考证和出处,那么,下图中这位离我们近了许多的人 说过离我们看到的第1句英语原文最接近的一句话:Justice too long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中文翻译同样容易,是“被拒绝给予太久的正义是被否认的正义”。
这句话后来在法律经典著作(Black’s Law Dictionary)中,有更加“说人话”的版本:Justice is neither to be denied nor delayed. 翻译为“正义既不应该被拒绝给予/否认也不应该被延迟/迟到。”,不会有异议。
这句话来自于一本古老著作——1850年出版的 A New Law Dictionary and Glossary,如下图:
至此,我们明确第1点:“延迟的/迟到的正义就不是正义了”。完全不能“正义迟到也行,只要不缺席就行”。
真正的正义精神应该在悲剧发生之前及时介入。如果只能事后昭雪,也只能很无奈地说“迟(也不过是)胜于无,但也并不好”。
那么,第1句话,我们可能觉得理解上并不困难,只是回溯历史,由前人为我们点灯,给我们指引。
至于第二句话,才是英语语言角度的重头戏。
Never too late for justice. 被翻译成“正义永远不会太迟”,问题不大,只是不够准确。因为这里的歧义是:
1)究竟理解为“确实是迟了,但是不要因为迟了就觉得算了,再迟也比缺席要早”。言下之意就是“迟归迟,来了有了就不错。”
2)还是理解为“加油,正义不会来的太迟的”。言下之意是“我们竭尽全力让正义早点来,准时来,及时来”。换句话说,“正义永远不能太迟。”
小编的意见是支持第二种理解。
理由之一:正义的精神作为依据。另一个关键理由:“Never too late for justice.”这句话其实是一个祈使句(区别于陈述句“It is never too late for justice.”)。祈使句就是表达了指令或者愿景,不是陈述不是商量,而是要求。于是,这句话的意思是“不要让正义来的太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