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报名咨询热线:400-011-8885

集团客服投诉热线:400-097-9266

首页 雅思 托福 SAT 考研 A-level 网站专题 视频荟萃 教师团队

首页 > 新航道头条 > 雅思口语将增加5种分值评分细化

雅思口语将增加5种分值评分细化

2010-06-29 13:44     作者 :    

阅读量:

  据英国驻华使馆文化教育处日前发布的消息,雅思考试官方将在今年8月份调整雅思口语考试评分标准,将从原来的4种分值的评分标准细化到9种,一系列精细标准的出台将对中国考生做出更高、更细的要求。有关导师认为,在新的评分标准下,更多同学的口语分数会有所下降。导师提醒,多看发音夸张、清晰的英文动画片对提高发音水平有帮助。

  变化 发音评分细化分值增至9种

  据英国驻华使馆文化教育处介绍,雅思口语考试有4个评分标准:流利度和连贯性、词汇量、语法结构和准确度、发音。

  按照的调整,发音一项的评分标准发生了变化,其他三项目前暂不涉及。

  “发音”的得分以前仅有4种分值,一旦修订后,评分的依据还是一样,只不过分数会更细化,出现9种分值。重点对考生元音饱满程度、失去爆破、弱化、连读、重音、连贯性等内容进行考查。

  据悉,这一调整将在今年8月付诸实施。目前口语考试的结构及形式没有变化。发音评分标准调整前后

  目前只有4种分值:分别为2、4、6、8分调整后将有9种分值:分别为1至9分(和口语考试其他三个评分标准一样)

  考官 打分严格影响考生雅思成绩可能下降

  对于此次雅思口语考试评分标准的变化,不少英语培训导师表示,考官的打分将更严格,这将会影响到部分中国考生的雅思成绩。据曾任雅思口语考官的有关导师介绍,发音部分的1分对考生口语总分的影响是很大的。例如,按照老的评分体系,有的考生发音明显好于4分,但比6分还差一点,考官可能会给他6分,但在新的评分体系下,考官就可以选择给考生5分。

  有关导师认为,在新的评分标准下,更多同学的口语分数会有所下降,而不是上升。

  据雅思考试官方网站公布的2007年各国考生分数汇总,中国考生口语从2006年的5.39分降至5.26分,再次位列倒数。导师认为,2008年中国考生的口语平均分很有可能会继续下跌,达到一个新低。据曾任雅思口语考官的有关导师介绍,发音部分的1分对考生口语总分的影响是很大的。例如,按照老的评分体系,有的考生发音明显好于4分,但比6分还差一点,考官可能会给他6分,但在新的评分体系下,考官就可以选择给考生5分。

  误区 看新闻找老外纠正发音难有效

  目前很多考生在平时练习中容易产生一些误区,比如听语速较快、词汇语法较复杂的英语新闻、电影对白等有声材料,或者想通过与老外练口语来纠正发音。

  这两种方式都是练习听力、口语的有效方法,但对于发音的纠正难以达到实效。

  看国外电影或电视访问等节目时,要注意模仿整个句子的起伏,很多时候学生太关注内容,而无暇顾及发音这些形式的东西。

  支招练习发音有三招

  1、报班有针对性地纠正发音:

  建议,考生参加专业英语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班,对英语语音、语调做系统、连续、有针对性的练习

  2、多看发音夸张、清晰的英文动画片:

  这类节目中的英语配音往往较为夸张,语速慢,便于考生抓住语音、语调进行模仿。考生要反复看、仔细听,多注意模仿标准的发音,放开口说话,并注意连读、重音和语调起伏、节奏感等3。反复跟读语速较慢的英语有声材料:

  考生可从BBC(英国广播公司)网站上的英语学习频道下载一些材料,这些材料通常附有文字对照,而且语速较慢,便于考生跟读练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预约试听

预约即可免费领取高频词汇记忆本

课程免费试听+免费测评+学习方案制定

热门活动 更多

热门课程 更多

在线咨询
雅思课程
托福课程
SAT课程
留学预备
考研课程
A-level课程
移动站
返回顶部

新航道免费体验课

  • 雅思
  • 托福
  • SAT
  • 考研
  • A-level
  • 留学
  • 北京市
  • 天津市
  • 上海市
  • 重庆市
  • 河北省
  • 河南省
  • 广东省
  • 辽宁省
  • 湖南省
  • 四川省
  • 安徽省
  • 山东省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湖北省
  • 山西省
  • 陕西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广西省
  • 甘肃省
  • 黑龙江省
  • 内蒙古
  • 吉林省
  • 新疆维吾尔
  • 贵州省
  • 云南省
  • 青海省
  • 西藏
  • 宁夏回族
  • 海南省
立即报名

新航道课程预约咨询

  • 雅思
  • 托福
  • sat
  • 考研
  • A-level
  • 留学
  • 北京市
  • 天津市
  • 上海市
  • 重庆市
  • 河北省
  • 河南省
  • 广东省
  • 辽宁省
  • 湖南省
  • 四川省
  • 安徽省
  • 山东省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湖北省
  • 山西省
  • 陕西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广西省
  • 甘肃省
  • 黑龙江省
  • 内蒙古
  • 吉林省
  • 新疆维吾尔
  • 贵州省
  • 云南省
  • 青海省
  • 西藏
  • 宁夏回族
  • 海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