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报名咨询热线:400-011-8885

集团客服投诉热线:400-097-9266

首页 雅思 托福 SAT 考研 A-level 网站专题 视频荟萃 教师团队

首页 > 托福 > 托福资讯 > 托福听力 > 托福听力零基础:如何提高水平和分数?

托福听力零基础:如何提高水平和分数?

2021-04-07 15:18     作者 :    

阅读量: 76

  对于基础比较薄弱的托福考生来说,托福听力是让人很头疼的事,一句话说完了,完全get不到究竟说的是什么?只能偶尔听懂几个单词,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有什么好的方法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秘籍,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阶段辨音练习

  辨音练习,顾名思义是为了提升考生对于听力中牵涉到的语音形象的辨认。托福听力难,听不懂朗读者说的是哪个单词主要是由于美语的发音和我们接受的教育中的英式乃至中式发音的巨大差距造成的。这些差距体现在美语的特殊语音现象,如连读,弱读等。

  辨音练习就是在有了一定的语音知识之后,通过不断地听文章,找到不熟悉的声音形象并加以积累,最终达到对文章中的语音都能够熟稔的程度。

  跟读结束后还可以选择再整体听一遍,边听边记笔记然后根据笔记记录的内容做全文复述。复述全文可以帮助考生训练笔记、整体把握全文结构、框架式逻辑思维能力,还可以让自己的口语得到训练,可谓一举多得!

  跟读的时间可以因自身情况而定,但要达到语音语调语速的一致至少跟读在10遍以上。跟读可以很好的培养语感并能纠正发音提高口语。更重要的是大量的跟读能帮助考生适应托福听力的语速,熟悉并掌握连读如:前辅音后元音、元音与元音H音的连读、介词、代词、连词的弱化等语音现象。

  在这个练习过程中,有两点需要注意:其一是听写过程中没有听懂的单词要竭尽全力听,实在听不懂可以放过等待最终对照原文订正,一定不能听一两遍觉得听不懂就放过,在对照原文时又觉得其实都会,这样的练习收效甚微;第二个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错误都要汇总起来,记录自己当时听错的原因以及正确声音形象,没有总结单纯依靠每次听写的练习将会花费大量时间。

  第二阶段理解练习

  第二阶段理解练习就是为了练习“听懂”文章。具体的练习方法是先听一遍文章,立即用中文将文章意思总结(越详细越好),在听的过程中可以将关键词记录下来。听完一遍后对照原文进行更正和补充文章内容,直到听完录音就能准确复述下听力原文的意思为止。

  另外,听不懂的词、短语、句子连读等基础语言障碍也要记录下来,然后核查文本做跟读扫清语言障碍。具体可以分为:

  第1步:整体听记录大意训练笔记

  第2步:断句听边听边写发现问题

  第3步:重听核查文本并认真修改

  第4步:精研文本并扫清语言障碍

  直到完全听懂听力原文大意之后,你需要重点把握文章结构 (如:托福听力的文章给出主旨后经常分为四个部分进行展开讲解) 并标出重要考点 (主旨、强调、建议、解释说明、原因、结果、转折、例子作用、人的观点作为、地名时间的事件以及结尾总结等) 这些考点也就是笔记该记录的重点内容。最后将一些重点词汇记录在自己的生词本上以便再次复习使用。记完笔记后可以再核实一下原文的考点是否有遗漏,在对应考题在笔记中标出正确答案的位置。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更多托福干货敬请关注新航道托福考试频道


预约试听

预约即可免费领取高频词汇记忆本

课程免费试听+免费测评+学习方案制定

热门活动 更多

热门课程 更多

在线咨询
雅思课程
托福课程
SAT课程
留学预备
考研课程
A-level课程
移动站
返回顶部

新航道免费体验课

  • 雅思
  • 托福
  • SAT
  • 考研
  • A-level
  • 留学
  • 北京市
  • 天津市
  • 上海市
  • 重庆市
  • 河北省
  • 河南省
  • 广东省
  • 辽宁省
  • 湖南省
  • 四川省
  • 安徽省
  • 山东省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湖北省
  • 山西省
  • 陕西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广西省
  • 甘肃省
  • 黑龙江省
  • 内蒙古
  • 吉林省
  • 新疆维吾尔
  • 贵州省
  • 云南省
  • 青海省
  • 西藏
  • 宁夏回族
  • 海南省
立即报名

新航道课程预约咨询

  • 雅思
  • 托福
  • sat
  • 考研
  • A-level
  • 留学
  • 北京市
  • 天津市
  • 上海市
  • 重庆市
  • 河北省
  • 河南省
  • 广东省
  • 辽宁省
  • 湖南省
  • 四川省
  • 安徽省
  • 山东省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湖北省
  • 山西省
  • 陕西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广西省
  • 甘肃省
  • 黑龙江省
  • 内蒙古
  • 吉林省
  • 新疆维吾尔
  • 贵州省
  • 云南省
  • 青海省
  • 西藏
  • 宁夏回族
  • 海南省